无资质医疗美容频发纠纷有人术后面部出问题

2024/1/17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不少爱美人士会选择到医美机构接受双眼皮手术、隆鼻、瘦脸、丰唇等面部整形类服务,希望让自己的“脸面”更美、更漂亮。但北京顺义区法院3月15日介绍,近年来该院受理的医疗美容纠纷民事案件不断增长,年更是呈现爆发趋势。相关案件中,面部整形类占比高达66.7%。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包括顺义法院在内,近期国内部分地区法院发布了多起涉及无资质人员为市民提供面部医美服务的案件,有消费者接受无资质人员手术后出现面部变宽等问题,甚至有消费者接受手术后出现左眼盲目的伤残情况。法官提醒,消费者在寻求医美服务时,应选择资质健全的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高风险,机构正规是底线”。

北京顺义法院:去年医疗美容纠纷案件呈爆发趋势案件中面部整形类占比超六成

3月15日,北京顺义区法院召开医疗美容消费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会上顺义法院民三庭庭长王晓磊介绍,近年来,顺义法院受理的医疗美容纠纷民事案件不断增长,其中,年案件数量呈爆发趋势,同比增长.7%。案件类型主要涉及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顺义法院介绍,相关案件中,双眼皮手术、隆鼻、瘦脸、丰唇等面部整形类占比66.7%。但这些直接关系到爱美人士“脸面”的医疗行为,竟被一些无资质人员盯上了。

顺义法院介绍,年11月,王丽(化名)在某医美机构进行“除皱、泪沟、3D织网提升”项目,由医师陈某进行手术,花费元。术后王丽面部变宽、皮肤明显凹凸不平且痛感强烈。

针对这一情况,陈某回复说系术后反应,可继续观察。同年12月1日,王丽告知陈某上述情况依旧存在,已准备就医。12月10日,陈某向王丽退还元,后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多次协商未果。随后,王丽向相关部门反映该机构非法医疗美容问题。

年2月16日,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机构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王丽诉至法院,主张该机构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还服务费并支付三倍赔偿。

法院判决认为,某医美机构明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陈某明知其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二者却未如实向王丽披露上述信息,并对王丽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该医美机构、陈某的行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最终法院判决退还服务费并支付三倍赔偿。

在另一起案件中,王华(化名)通过

转载请注明:
http://www.kallyfashion.com/yzsx/1388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 2014-2024
    今天是: